当前位置:首页  研究生教育  新闻通知

关于生命科学研究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5年04月29日 访问次数:2470

根据学校《浙江大学关于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现将生命科学研究院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       1. 复试原则: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选拔原则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,确保质量,宁缺毋滥。

       2. 复试安排:复试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:00,地点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A457室。复试时申请者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: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2)硕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);(3)硕士阶段成绩单;(4)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;(5)已发表论文或录用证明;(6)考生资格审查表(7)2封专家推荐书(见附件)。

      3.
复试形式:复试将进行综合面试,包括申请者PPT陈述(15分钟)和现场提问两个环节(15分钟)。PPT陈述部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,硕士期间和/或工作期间主要研究成果介绍,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致力于解决的科学问题及其研究方案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4. 复试程序:复试 →产生复试成绩→ 形成综合排名 →确定拟录取名单→确定导师为保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允许考生对复试程序、结果提出异议。
 
      5. 关于调剂:由于名额受限无法录取的优秀考生可调剂至相近导师和专业。
 
      6. 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,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照《关于201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》
 
      7. 体检:考生应于5月4日至5月8日到浙江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,具体事宜请参照《关于2015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体检的通知》

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
2015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