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6年秋至2020年春入学研究生(老生)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0年12月01日 访问次数:307

研究生:

根据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法(试行)》(浙大发研〔2014〕80号)文件要求,现启动对2016年秋至2020年春入学研究生(以下简称老生)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:

一、评审对象:

2016年秋至2020年春入学研究生中已获得学业奖学金/专项学业奖学金者。

二、评审内容:

1.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;

2.是否已按时报到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(绿色通道除外);

3.是否存在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学籍异动情况;

4.是否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;

5.是否存在其它院系及导师认为不适合获得奖学金的情况。

三、评审流程:

1.由学院组织根据管理办法进行复审,学生本人无需再次申请

2.对于部分学生符合申请条件,但由于各种原因在评选首年未申请学业奖学金者,可进行首次申请,由学院组织评审,并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
四、评审时间:

老生如首次申请须于12月3日前将姓名、学号发至liuting8917@zju.edu.cn,命名“老生学业奖+姓名”,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反馈则视为核查无误。本次复查合格者,将获得2020年秋冬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/专项学业奖学金资格,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工作预计将于12月中旬完成。


附件:2020年秋冬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核查名单(更新).xlsx


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

2020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