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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助】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20-2021学年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项目的通知

时间:2021年01月12日 访问次数:590

研究生:

根据《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实施方案》,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0-2021学年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简介

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,支持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申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科研创新梦想,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。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,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元/人,分三次发放,资助总金额一般不高于25000元/人,资助人数为10人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的浙江籍广西籍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:

1.学制剩余年限不少于3年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(即学制到期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以后);

2.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举止文明;

3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;

4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;

5.具有创新精神、合作精神和包容能力;

6.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,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;

7.资助期间,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、博转硕、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,则终止其受助资格。

三、申请流程

学院至多推荐1名学生。

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浙江大学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浙江大学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人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1月14日中午12:00前将《浙江大学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表》、《浙江大学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人汇总表》正反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纳米楼535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ting8917@zju.edu.cn,邮件主题为【姓名+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】

四、注意事项

1.每个申报项目配备一名指导老师,可从导师、德育导师等中确定,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方案,并指导规范、有序、有效执行;

2.原则上,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。若申报者确有需要、项目设计合理,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,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;

3.若已受助项目存在进一步支持价值,可连续申报直至实现梦想;

4.项目存在动态淘汰递补机制,若有学生被终止受助资格,则评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增补,并按要求执行;

5.原则上,受助期间,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。


附件1:浙江大学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表.docx

附件2:浙江大学“浙·时”梦想基金申请人汇总表.xlsx


生命科学研究院

2021年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