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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

时间:2023年03月10日 访问次数:123

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

https://yjsybg.zju.edu.cn/2023/0307/c61748a2725070/page.htm

根据《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,现将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   1、考核时间:暂定3月底或4月初,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
       2、考核办法:课题汇报由书面报告和口头答辩两部分组成,  口头答辩内容包括课题背景及意义,实验设计方法,实验数据,领域内及相关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(主要由回答问题体现),口头表达能力五个方面。每人30 分钟,包括汇报20 分钟,提问10分钟。考核采取导师回避制。

       3、关于延期考核 

       博士生因休学等个人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,最迟于考核日前 30 天,由本人提出申请,并经导师签字同意,提交研究生事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延期考核。具体规定参见附件1,还请每位同学认真阅读文件,如有任何问题,可联系我解答

       3、考核流程

1)填写《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》(附件2)(每位博士生至多回避3位专家),将电子版在中期考核一周前发至邮箱 yjs_lsi@zju.edu.cn,纸质版(本人及导师签字)交至纳米楼535研究生办公室。请每位同学下载新版本,之前的版本一律不再接收。

2) 提前准备好口头答辩所需PPT,考核当天带至现场。PPT 中需标注非本人工作部分的内容(若发现未如实标注,则考核成绩作废),二次考核的博士生,PPT中还需标明第一次考核至今增加的数据

3)中期考核面试结束后,博士生须及时登录“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,在中期考核界面录入相关信息(包括个人信息、学科考核小组名单等),请导师进行审核,填写考核意见。系统导出打印《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》(导师签字)。

      4)通过中期考核后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将从3月份开始调整。

5)本次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个等级。考核结果如为“不合格”,应予分流,即退学或转为硕士生(博转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)。

4、考核结果处理

为切实加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监督作用,考核结果以邮件的方式告知学生并抄送其导师。 

  还请各位博士生重视此事,积极配合导师,提早准备;中期考核规定如有变动,后续会通知到各位博士生和导师。

  若有疑问,请咨询:0571-88208267(电话),yjs_lsi@zju.edu.cn(邮箱)。

  

附件1.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.pdf

附件2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.docx



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

2023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