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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

时间:2023年09月07日 访问次数:450

学校关于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详见:https://yjsybg.zju.edu.cn/2023/0913/c61748a2801539/page.htm

根据《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 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,现将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(一)组织工作

     1、考核时间:待定,今年学校尚未发放通知,具体时间地点、分组情况另行通知(预计在10月中下旬-11月初)。请需要参加考核的同学们提早准备。

     2、考核对象:2021级直博生、2022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、2022级普通博士生,以及已过考核时间,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。博士生因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本次考核的,需在考核前30天由本人申请,经批准后可延期考核

     3、考核办法:参见《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(试行)(附件1)。因中期考核文件中关于延期考核等情况有新规定,还请每位同学认真阅读文件,如有任何问题,可联系研究生办公室。

  (二)考核方式

       1. 课题汇报由书面报告和口头答辩两部分组成。

 2. 博士生应在考核前提交《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》(附件2)。请每位同学下载新版本,之前的版本一律不再接收。

 3. 口头答辩内容包括课题背景及意义,实验设计方法,实验数据,领域内及相关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(主要由回答问题体现),口头表达能力五个方面。每人30 分钟,包括汇报20 分钟,提问10分钟。考核采取导师回避制。

  (三)考核流程

1、请填写《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》(附件2),并将电子版在指定日期(另行通知)发至邮箱 yjs_lsi@zju.edu.cn, 纸质版(本人及导师签字)于中期考核一周前交至纳米楼535研究生办公室。

      2、每位参加考核的学生最多可填写3位建议回避专家,请如实填写回避理由,并由导师同意后签字。

      3、提前准备好口头答辩所需PPT,考核当天带至现场。PPT 中需标注非本人工作部分的内容(若发现未如实标注,则考核成绩作废)

      4、中期考核面试结束后,博士生须及时登录“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, 在中期考核界面录入相关信息(包括个人信息、学科考核小组名单等),请导师进行审核,填写考核意见。系统导出打印《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》(导师签字)。

      5、通过中期考核后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将进行相应调整,秋季入学博士生从9月份开始调整。

(四)考核结果

1、考核等级

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五个等级。设置各等级比例为:“优秀”20%,“良好”40%,“合格”20%,“暂缓通过“及”不合格”合计20%

2、考核结果处理

为切实加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监督作用,考核结果以邮件的方式告知学生并抄送其导师。 第一次“暂缓通过”的博士生,可申请参加半年后第二次考核,第二次考核单独组织答辩。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博士生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,应予分流,即退学或转为硕士生(博转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,普博生即为退学)。

     还请各位博士生重视此事,积极配合导师,提早准备;中期考核规定如有变动,后续会通知到各位博士生和导师。

     若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:88208267。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附件1.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.pdf

附件2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.docx


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

2023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