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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奖誉】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-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年11月06日 访问次数:856

各研究生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-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现将我院2023-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工作安排如下:

 一、奖项设置

奖学金名称

评选对象

评选要求

金额

名额

(均为待定)

庄氏奖学金

生研院正常学制内在籍研究生 

原则上主要奖励在校医学,制药相关专业的研究生。

2000

1人

黄子源奖学金

1、较高英语水平,合作精神创新性及沟通能力;
2、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

3000

4人

杨咏曼奖学金

 学科知识扎实、实践能力强,创新精神

4000

1人

大和热磁

奖学金

学科知识扎实、实践能力强,创新精神

5000

1人

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

1、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;

5、同等条件下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的学生优先

20000

1人

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,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。依据《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浙大研院发〔2022〕19号、浙大研工发〔2022〕3号)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“合格”及以上等级,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 1 项个人荣誉称号。奖学金不可兼得,已拟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。

 二、评审安排

 有意向申报同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
【电子版材料】:所有专项奖学金都需提交材料《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》(附件1)+《申请陈述表》(附件2),部分奖项需提交其他材料(附件3),请勿遗漏。将附件1-3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liuting8917@zju.edu.cn,命名为“专项奖申报+姓名”。 

【纸质版材料】:纸质版附件1经导师和德育导师签字后双面打印,控制在1张A4纸之内,一式一份于11月12日前递交至纳米楼535办公室刘婷老师,不提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以上报送逾期不候。申请表表头无需填写奖学金名称。

 根据申请者业绩表排名高低与专项奖学金额度高低进行匹配,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公示。

 

 附件1:2023-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.doc

附件2:2023-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.docx

附件3: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学生登记表.docx

生命科学研究院

2024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