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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奖誉】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6年01月27日 访问次数:10

各研究生:

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,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,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《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(浙大发研〔202247号)及学校工作实际,现就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、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:

1. 评选依据:评选根据《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(浙大发研〔2022〕47号)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。

2. 参评对象:根据《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规定,“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。”

本次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:预计将于2026年度(2026.1.1-2026.12.31)毕业(即实际将于2026年度毕业的研究生,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)。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6年度毕业,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

3. 评选比例: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%

4. 评选条件:

(1)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,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。

(2)历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“合格”及以上等级,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“优秀”。

(3)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,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(实践)创新成果。

(4)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;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。(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前,则为《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》和《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;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后,则为《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)

(5)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、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。

(二)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:

1. 评选依据:评选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。

2. 参评对象: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。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。

3. 评选比例: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%。

4. 评选条件:

(1)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
(2)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、成绩优异;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、社团活动、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师生反映良好。

(3)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(含2项);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
    二、评选流程及工作要求

1. 学生申请:拟申请的研究生需于1月26日-2月20日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://grs.zju.edu.cn/allogene/page/home.htm-优秀毕业生模块,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,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完成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,完成申请后可导出申请表(评审登记表)

2月20日前在系统请完毕,并于2月23提交纸质材料至纳米楼535刘老师处。

注意事项:

(1)校级、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,不能遗漏。

(2)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、一式两份、正反面打印,否则不予盖章;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下发时间另行通知。

(3)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,再正反面打印。各项签字、盖章须完备,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。

★ 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:(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,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),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。

生源地:XXXX市(县);(省内到县,省外到市)

政治面貌:请规范填写,如中共党员、共青团员

简历:XXXX--XXXX   XXXX(学校)读XXXX;(每个经历一行)

需上交材料:

1.《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》

2.《业绩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

把附件表格填写好并命名“姓名+登记表/业绩表”通过邮件打包成文件夹发送给崔老师(0925788@zju.edu.cn)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,注意把握时间截点。请在2月20日前系统申请完毕,2月23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交叉楼402-3崔老师处。

业绩表.xls